
案情概述
某機關員工因私人因素,透過職務之便調閱案件資料,並將相關個資提供予外部人士,導致案件資訊外洩。事件直至檢調單位調查時才被揭露。
風險評估
- 違反保密義務,影響辦案公正
案件資料屬高度機密,未經合法程序調閱與外傳,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洩密規定,並可能造成當事人權益受損或司法程序不公。 - 資訊管理制度存在漏洞
雖然案件查詢系統設有權限控管,但本案顯示仍可能因內部人員濫用權限,而導致機敏資訊遭外洩。
防治措施
- 強化同仁法治教育與保密觀念
定期辦理資訊安全、保密及廉政教育,提升同仁對法律責任與風險的認識。 - 建立查詢紀錄與監督機制
完善案件資料查閱紀錄系統,定期稽核並即時預警,避免未經授權之存取。
參考法令
- 《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密罪)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