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務採購結合廠商勾串詐領補助,貪瀆案起訴多人
法務部廉政署南部調查組偵辦某縣政府農業單位辦理動物保護勞務採購案件,發現該單位技士與技工自107年起陸續與多家廠商勾串,涉及賄賂、浮報及不實請款等不法行為,涉案人員多達數人,所涉採購項目包含綠鬣蜥移除及捕蜂捉蛇業務。
案件要點如下:
🔹 浮報綠鬣蜥數量詐領價金:
承攬廠商為提高報酬,勾結技工人員於111~112年間浮報實際捕捉的綠鬣蜥成體數量,並製作不實紀錄,藉以詐領價金約39萬元。
🔹 提前抓捕違反契約規定:
為便於結算請款,部分廠商在未到開工日即提前抓捕綠鬣蜥,並在承辦人默許下納入估驗,詐領金額高達123萬餘元。
🔹 報假案詐領捕蜂捉蛇費用:
另查獲廠商報假案、自導自演捕蜂捉蛇案件,向政府請領不實契約價金,合計詐領逾191萬元。
🔹 公務員收賄、協助廠商圖利:
公所技工因協助放水驗收綠鬣蜥數量,收受廠商現金賄賂逾23萬元;承辦技士亦涉圖利廠商提前施工、放行請款。
🔹 總不法所得高達377萬元:
涉案人員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及《商業會計法》等多項罪名,均由檢方依法提起公訴。
【廉政提醒】
- 公務採購應嚴守驗收程序與財務紀律。從「浮報數量」到「虛構案件」,每一步看似瑣碎的放水與妥協,最終皆成為公帑流失的漏洞。
- 不論是廠商行賄圖利,還是公務員失職迎合,皆構成貪瀆犯罪,必將依法究辦!
資料來源:法務部廉政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