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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標租案=圖利他人?小心觸法!

114年5月份洩漏應保密事項致使得標獲利
114年5月份洩漏應保密事項致使得標獲利

綠能主題圖利與便民區辨倡議案例(3)-洩漏應保密事項致使得標獲利

📢【洩密標租案=圖利他人?小心觸法!】

📍事件說明
丙員工利用職務機會,指示承辦人將招標前應保密的資料洩漏給某公司,結果該公司順利得標。

🔍 這樣做,違法嗎?來看看解析👇

⚠️【圖利】
👉 丙利用職務或身分,叫人洩漏機密資料,讓某公司得利,這屬於「圖利他人」,可能違反刑法圖利罪!

✅【便民】
✔️ 若是以公共利益、資訊透明、公平競爭為出發點,依規定公開資訊,就是合法的「便民」行為,不構成圖利。

🏢 企業也有責任這樣做!

D公司應該:
✅ 遵守反貪腐及誠信經營原則
✅ 公平競標、拒絕不當手段
✅ 維護商譽與投資人、顧客等利害關係人的信任!

📌守法是雙向責任,公部門與企業都不能越線!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政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