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倫理規範案例-涉足不妥當場所
📢【朋友請你去酒店,真的沒關係嗎?】
👨💼 小齊是某機關的公務員,最近被發現多次接受朋友招待,到有女陪侍的酒店吃喝玩樂。
雖然沒有查到他跟工作案件有直接關係,也沒收錢,但這樣的行為……🚨還是踩紅線啦!
🔍 根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8點規定:
除非因公需要且有上級同意,否則不得涉足「不妥當場所」!
那什麼叫「不妥當場所」?來看看👇
❌ 舞廳、酒家、酒店
❌ 特種咖啡廳或茶室
❌ 有女陪侍的營業場所
❌ 賣淫、色情表演、職業賭場
❌ 甚至連電動玩具賭博場所也算!
⚠️ 就算沒收錢沒辦事,只要不該去、還去了,還是會違規!
📌 有些地方性質難辨別?那就看你當下有沒有實際不當行為來判斷。
💡 最安全的做法:不確定就避免,別讓自己陷入風險!
💬【小提醒】
當公務員,行為不只是個人問題,也是形象代表。
為了守住你的名聲和職涯,約會地點、聚餐場所,真的要多一分警覺!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政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