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佳節將至,為維護機關廉潔形象及同仁執行職務的公正性,請同仁配合落實《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
🍡 關於餽贈: 如遇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致贈禮品,除有第4點但書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
🍽️ 關於飲宴應酬: 遇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應酬邀約,除第7點第1項但書情形外不得參加。如因公務禮儀或民俗節慶需出席公開活動,應依第10點規定,事前簽報並知會政風機構。
📩 關說與請託事項: 如有涉及請託關說行為,請依第11點規定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確保處理透明、合規。
📝 廉政倫理事件登錄提醒: 相關餽贈、飲宴或請託情形,請務必依規定完成登錄作業。
🌿 清廉過端午,誠信不放假。讓我們共同營造誠信透明的公務環境!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本局政風室聯絡窗口(分機:2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