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禁止攜帶物品(違者可被罰款或監禁)
- 香港、澳門法律禁止攜帶以下物品:
- 瓦斯噴霧器(如胡椒噴霧唇膏)
- 電擊棒(含偽裝成手機的)
- 伸縮警棍、彈簧刀、手指虎、梳子刀
- 即使物品放在行李中未隨身攜帶,入境或轉機時也屬違法。
二、澳門攜帶現金相關規定
- 禁止攜帶或販售電子煙及供口服或鼻吸的煙草製品。
- 年滿18歲入境者需有足夠維生金額證明。
- 攜帶超過澳門幣12萬元現金或無記名票據,需主動申報,否則可能受罰。
三、注意當地法規與風險
- 行前建議查閱大陸委員會官網,了解港版國安法的風險。
- 香港禁令提醒:
- 「禁止蒙面條例」
- 「願榮光歸香港」歌曲相關禁令
四、注意個人與物品安全
- 出發前檢查手機、電腦等,刪除敏感內容並備份。
- 外出時儘量結伴同行,避免前往集會、抗議或治安複雜地區。
五、出發前完成「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
- 登錄網址:大陸委員會網站
- 方便政府於緊急狀況提供協助。
六、 緊急聯絡方式
- 香港辦事處(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 852-6143-9012(24小時) - 澳門辦事處(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 853-6687-2557(24小時)
資料來源:大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