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長年任職於交通主管機關的技佐,涉嫌利用職務權限,偽造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藉此收賄牟利,案件經檢方偵查終結,已依法提起公訴。
🔎 案件概要
一名自民國78年起即在交通相關單位任職的技佐,自90年起負責船員與遊艇駕照相關監理業務,具有登入管理系統與核發證照之權限。自95年起至109年間,該人基於違背職務收賄犯意,與掮客合作收取賄款,核發未經訓練或考試之假證照。
🔹 不法手法包括:
- 利用公務系統輸入不實申請資料
- 蓋用假冒機關鋼印於空白駕照紙本
- 直接偽造並發放證照給未受訓人員
- 每張證照收費5,000~8,000元不等
🔹 涉案人員與金額:
- 技佐本人收受賄款共82萬3,000元
- 與其共謀之掮客共計4人
- 涉案駕照數量眾多,嚴重影響監理公信與航安管理
🔹 法律處置:
本案由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偵查終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名,對技佐與4名中間人依法提起公訴。
⚖️【廉政提醒】
✅ 公權力須依法執行,職務行為須公開透明。
❌ 將核發證照當作交易工具,不僅嚴重破壞制度信任,也危及公共安全。
📣 每一張假證照的背後,都可能隱藏一場風險,機關應加強系統權限控管與監督機制,防杜類似情事再發生!
資料來源:法務部廉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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