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簡介
一位曾從事護理工作的王姓業者,因熟悉嬰兒食品市場,透過人脈認識了多名縣市政府衛生局的公務員。
他要求這些公務員幫忙查詢「出生通報系統」資料,甚至影印「產婦B型肝炎登錄表」與「新生兒出生證明書」等機密文件。
這些資料包含許多產婦與新生兒的個人資訊,王姓業者將資料建檔後,以每筆 8~32 元不等的價格賣給嬰兒食品公司,讓企業能提早鎖定目標客戶。
⚠️ 風險說明
1️⃣ 嚴重侵犯隱私
產婦和新生兒的個資屬於非常敏感的資料,若未經同意就洩漏,不但違法,也可能造成當事人困擾或危害。
2️⃣ 濫用公權力,損害信任
公務員應保護人民的資料,不該利用職務之便幫業者查個資。這樣的行為會破壞社會大眾對政府的信任,讓大家對資料是否安全產生疑慮。
✅ 防治辦法
🛡️ 1. 建立合法申請流程
若企業真的需要資料,可以透過正式的申請管道,向政府合法取得去除個資辨識的統計資料,避免違法情事發生。
📘 2. 加強教育與監督
定期對公務員進行「個資保護」與「保密倫理」訓練,讓大家了解洩密的法律後果。同時建立內部舉報獎勵機制,鼓勵同仁勇於揭發違法行為。
📚 相關法規
- 《刑法》第132條:公務員洩密罪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揭露個人資料罰則
🔗 參考來源:臺灣台北地方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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