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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監理公務員偽造證照、收賄超過80萬元遭起訴!

114年12月份技佐偽造證照、收賄逾80萬
114年12月份技佐偽造證照、收賄逾80萬

一名長年任職於交通主管機關的技佐,涉嫌利用職務權限,偽造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執照,藉此收賄牟利,案件經檢方偵查終結,已依法提起公訴。

🔎 案件概要
一名自民國78年起即在交通相關單位任職的技佐,自90年起負責船員與遊艇駕照相關監理業務,具有登入管理系統與核發證照之權限。自95年起至109年間,該人基於違背職務收賄犯意,與掮客合作收取賄款,核發未經訓練或考試之假證照。

🔹 不法手法包括

🔹 涉案人員與金額

🔹 法律處置
本案由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偵查終結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名,對技佐與4名中間人依法提起公訴。

【廉政提醒】

✅ 公權力須依法執行,職務行為須公開透明。

❌ 將核發證照當作交易工具,不僅嚴重破壞制度信任,也危及公共安全。

📣 每一張假證照的背後,都可能隱藏一場風險,機關應加強系統權限控管與監督機制,防杜類似情事再發生!

資料來源:法務部廉政署